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繼國昨(二十八)日交通委員會答詢表示,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這一個名稱,乍看之下好像是燃料稅費,但其實這是一個道路養護管理的使用費,所以不管是使用何種能源車輛,只要有使用道路者,就應該繳付這一筆費用。對此,多位交通委員會委員主張,交通部應該盡速正名,把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改名為「道路使用費」。電動床補助
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上午審查一○六年度總預算案有關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。會中討論是否刪除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宣導預算一千萬元,究竟應該刪除多少,出席立委各有不同主張,並有委員重提應該把現行汽燃費隨車徵收,改為隨油徵收,就可以節省宣導費用。

居家病床林繼國特別說明,五十年代,國內曾經一度實施隨油徵收,但當時產生了短徵、非車用油流入地下油行等問題,但近期隨著電動車輛的出現,若汽燃費改為隨油徵收,電動等綠能車輛要如何徵收能源稅,都會是問題。

立委蕭美琴表示,汽燃費隨油徵收可能產生地下油行,這其實是政府管理效能的問題,不能因為害怕就不去推動。另外,會想要買電動車等相關能源車輛的人,其本意就是要節省耗油,「已支付更高的代價」,政府怎會擔心徵收不到汽燃費,這是甚麼道理?

林繼國回應,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看起來好像是燃料稅費,但其實這是一個道路使用費,用途是道路修建養護及安全管理的相關費用。新竹電動床對此,立委鄭運鵬說,若是這樣就改名算了!葉宜津也說,交通委員會要求公路總局趕快做文字的修正,名稱就改為「道路使用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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